退換貨須知

■ 關於退換貨
  1. 為了方便客戶及加速流程本公司不提供「換貨服務」,只能「退貨處理」。
  2. 您可於購物後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行使相關權利。請注意,七天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在您尚未確定是否辦理退貨之前,請勿拆封。商品一經拆封,則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(含假日)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。
  3. 退回之商品必須為未開封狀態,並保持所有商品、贈品、附件、包裝等所有附隨物品在出貨當時狀態的完整性。否則本公司得拒絕接受退貨退款要求。提醒您,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若有遺失、毀損或缺件,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,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。
  4. 若您訂購的商品有瑕疵,您可要求全額退費。
  5. 本公司於收到退回商品確認無誤後,將於15個工作日內完成退款程序。
  6. 您瞭解並同意,若因您要求退貨或換貨,或因本公司無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訂單,或契約因故解除或失其效力而需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,本公司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要求之單據。